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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在校生交费须知
日期:2016-08-23  发布人:李尚杰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全体同学:

我校2016-2017学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城镇医疗保险仍统一采用建行龙卡转账收取,如有个别同学的龙卡损坏或丢失,请务必及时带个人身份证到许昌市任一建行网点挂失并补办新卡,开学后一周内将新卡号报财务处127室登记。

请各院系同学在开学前3-5日内将所需交纳的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城镇医疗保险足额预存到建行龙卡。预存时请注意考虑银行扣收的银行卡年费等银行扣收的费用,以免无法足额交费。

特别注意:

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准备在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不要把生活费存入交费龙卡,以免收费系统将其作为学费统一划收。

我校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据统一使用“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打印,同学们开学报到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时,请先到所在院系领取交费收据。本票据遗失不补,请妥善保存

一、本专科学生收费标准:

1)各专业学费标准:

本科专业

(含专升本专业)

学费标准

专科专业

学费标准

文史类各专业

3400

旅游管理

3300

理工类各专业

3700

电气自动化

建筑工程技术

3600

艺术类各专业

5700

软件职业技术类

8000

国教学院 舞蹈学

15000

医学院各专科专业

4400

国教学院 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16000

国教学院 音乐、艺术类专科专业

13000

国教学院其他本科专业

14000

国教学院 其他专科专业

11000

2)住宿费标准:

六人间:800 元/生/年,四人间:1000元/生/年;

3)预交教材费:

接教务处通知,所有在校生统一按500元预收,学年末据实结算。

4)城镇医疗保险费标准:50 元/生/年。

二、五年制专科部学生费用交纳说明:

学费标准:

美术、音乐:5600元/生/年;综合文、英语:3300元/生/年;计算机、会计:36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

六人间:800 元/生/年,四人间:1000元/生/年;

五年制各年级学生需预交的书费按五年制专科部的通知交纳;

城镇医疗保险费标准:50 元/生/年。

 

注:2016级新生各项交费标准详见录取通知中的《入学须知》

 

 

财务处

201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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