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全体同学:
我校2016-2017学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城镇医疗保险仍统一采用建行龙卡转账收取,如有个别同学的龙卡损坏或丢失,请务必及时带个人身份证到许昌市任一建行网点挂失并补办新卡,开学后一周内将新卡号报财务处127室登记。
请各院系同学在开学前3-5日内将所需交纳的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城镇医疗保险足额预存到建行龙卡。预存时请注意考虑银行扣收的银行卡年费等银行扣收的费用,以免无法足额交费。
特别注意:
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准备在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不要把生活费存入交费龙卡,以免收费系统将其作为学费统一划收。
我校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据统一使用“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打印,同学们开学报到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时,请先到所在院系领取交费收据。本票据遗失不补,请妥善保存。
一、本专科学生收费标准:
(1)各专业学费标准:
本科专业 (含专升本专业) |
学费标准 |
专科专业 |
学费标准 |
文史类各专业 |
3400元 |
旅游管理 |
3300元 |
理工类各专业 |
3700元 |
电气自动化 建筑工程技术 |
3600元 |
艺术类各专业 |
5700元 |
软件职业技术类 |
8000元 |
国教学院 舞蹈学 |
15000元 |
医学院各专科专业 |
4400元 |
国教学院 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
16000元 |
国教学院 音乐、艺术类专科专业 |
13000元 |
国教学院其他本科专业 |
14000元 |
国教学院 其他专科专业 |
11000元 |
(2)住宿费标准:
六人间:800 元/生/年,四人间:1000元/生/年;
(3)预交教材费:
接教务处通知,所有在校生统一按500元预收,学年末据实结算。
(4)城镇医疗保险费标准:50 元/生/年。
二、五年制专科部学生费用交纳说明:
学费标准:
美术、音乐:5600元/生/年;综合文、英语:3300元/生/年;计算机、会计:36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
六人间:800 元/生/年,四人间:1000元/生/年;
五年制各年级学生需预交的书费按五年制专科部的通知交纳;
城镇医疗保险费标准:50 元/生/年。
注:2016级新生各项交费标准详见录取通知中的《入学须知》
财务处
2016年8月23日